伍拾陆、喜欢
明之百无聊赖地坐在餐厅里等张妈给他做早饭,江二少爷昨夜交际回来得太晚,所以即便睡到日上三竿此刻还是呵欠连天,抬眼看见他大哥端着个碗从楼上下来,居然还是放在那种床上小桌几上面的,他眉毛都快挑到太阳穴了。
江明之以前也是在戏剧社凑过热闹的,时不时来一句莎士比亚,看到这明晃晃的偏心,再想想自己以前被无辜拧过的耳朵,忍不住掐嗓子似的来了句:“Frailty,thynameiswoman!”
江庆之稳稳当当地把东西放到了厨房才出来,丝毫没有理会他的作怪,转身又要上楼去,被明之叫住,他满脸戏谑地问:“大哥,你便这般喜欢?”
兄弟俩年纪相差也大,加上江夫人被保护得很好,从来都还是未嫁人的娇小姐一般,所以庆之从小便自觉承担起了照顾幼弟的责任,颇有些长兄为父的味道。
江明之从小到大,几乎没怎么见过大哥对什么表示过特别的喜好,仿佛对什么都没有执念,明明是江家大少爷,做些什么便吃些什么,买了什么便用什么,小时候他也曾闹过脾气,江庆之养了一年的花,他说砸便给砸了,父亲从国外带来的钢笔,他非得抢,江庆之虽然每次都揍了他,可他知道江庆之从未真正为这些生过气。
江庆之便是这样,总是万事放在心里,你看不出他在乎,也看不出他不在乎,永远那一副八风吹不动的样子,只有逼,把他逼到极点,才能窥探出他到底在乎什么。
明之坐在餐厅的椅子上,就这么笑着等他的答案,还是没心没肺的样子,仿佛真的只是按着他的随意性子随口这么调笑一句。
江庆之回头来,镜片折射出从远处照过来的一点光,脸上神情淡漠,没有漏出一丝情绪。
然后他往楼上遥遥望了一眼,再回头时,眼中已如春日初初化开的冰河,暖意藏在下面,几不可见,却闻潺潺声,他的唇角只轻轻弯了一点,然后答道:“喜欢。”
这大概还是江庆之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承认喜欢什么东西,他从来不会让人猜到他心里在想什么,可如今却这样痛快地承认了。
江明之愣了一下,然后哈哈大笑起来,笑骂道:“大哥,你真是栽了啊!”
庆之没有理他,转身上了楼,去找那个还在等着他的人,只留下明之一个人在餐厅,盯着他大哥的背影,玩味地笑着。
就这么一会儿,荏南就又睡了过去,她实在太累也太困了,吃饱了以后躺在软得像团云的被子里,一会儿就撑不住了,开始还是靠着,后来便不住往下滑,脑袋也跟着一点一点的,不一会儿就瘫倒在被子里了。
江庆之没有敲门直接进来了,看见的便是这么一副小儿女贪睡的趣景,只是睡觉也不老实,身子滑下去时,连带棉被也挤得半落,手脚都只盖了一点,只有脸睡得红扑扑的,跟熟透了的水蜜桃一样。
他悄无声息地来到床边,就这么看着囡囡,伸出了手离着一寸的距离抚过她的眉眼、鼻尖、嘴唇,却始终没有触碰到她。
瘦了些,之前的脸软嘟嘟的,吃东西时便像小松鼠一样鼓囊囊,囡囡骨架子生得小,是最能藏肉的,所以看起来小小一个,其实身上软腴得很。可如今,单薄得很,也抽条了,真的成了大姑娘。
他错过了多少,在他无法回溯的时光里,发生了多少他注定缺席的小事,让他的囡囡变了模样。
从八岁之后,囡囡就没有真正离开过他一天,他哄着她入眠,给她讲故事,喝掉她喝不完的牛奶,和她跳第一支舞,就算出差也会每天通一个电话。
他从未和她分开过,这么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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